第一阶段(1964年以前): 在军用飞机研制或试制时期的编号由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为型号名称,后一部分为代号。型号名称的意义如下: 东风:歼击机 飞龙:轰炸机 雄鹰:强击机 和平:运输机 红专:教练机 代号由三位数字构成,第一位为飞机类别号,后两位为设计序号,由01、02……编起。飞机类别号的意义如下: 1:歼击机 2:轰炸机 3:强击机 4:运输机 5:教练机 例如:东风101为中国试制的第一种歼击机(歼5原型机),飞龙201为中国试制的第一种轰炸机(由苏联提供部件装配而成的两架Ту-16),雄鹰302即强5原型机等。 当军用飞机装备空军后,空军采用以装备年代号来命名飞机。例如:“56”式歼击机(东风101),“59”式歼击机(东风102),“62”式歼击机(歼7原型机)。 第二阶段(1964年至1987年): 这一阶段军用飞机采用以飞机用途分类命名的编号体系,飞机编号由飞机型别代号、改型代号、改进代号和飞机设计序号组成,并且对于1964年以前的飞机重新进行了命名。 飞机型别代号表示飞机原始用途,其意义如下(括号内为简称): 歼击机:歼击(歼) 轰炸机:轰炸(轰) 强击机:强击(强) 运输机:运输(运) 水上机:水上(水) 直升机:直升(直) 初级教练机:初级教练(初教) 无人侦察机:无人侦察(无人侦) 改型代号表示由飞机原始用途改型为其它用途,加在飞机型别代号简称之后,其意义如下: 轰炸机:轰 教练机:教 侦察机:侦 鱼雷机:鱼 改进代号表示飞机性能的改进,但不改变飞机原始用途。代号有甲、乙、丙……等(一般用于较大的改进,如白天型改进为夜间型),也有Ⅰ、Ⅱ、Ⅲ……等(一般用于飞机性能的改进),但也不是绝对的。 飞机设计序号为数字,由5开始顺序编起。为了方便出口,对于出口的飞机还采用了英文字母来命名。 飞机型别代号意义如下: 强击机:A 轰炸机:B 歼击机:F 教练机:T 直升机:H 改进代号也用英文字母A、B、C……,以符合西方习惯。 例如:歼击6型歼击机(简称歼6),改为夜间型为歼6甲,改进性能成为歼6Ⅰ,改型为教练机为歼教6,改型为侦察机为歼侦6,歼6出口型为F-6,歼教6出口型为FT-6 ,强5Ⅲ的出口型为A-5C。 第三阶段(1987年以后): 这一阶段沿袭第二阶段的编号方法,并进行了扩充,使之更加完善。 飞机型别代号和改型代号合并为一,并进行了扩充(包括民用机),其意义如下: 救护机:救(A) 靶机:靶(B) 侦察机:侦(C) 电子对抗机:电(D) 监测机:测(E) 反潜机:反(F) 预警机:警(G) 轰炸机:轰(H) 歼击机:歼(J) 客运机:客(K) 教练机:练(L) 农林机:农(N) 垂直起落飞机:垂(P) 强击机:强(Q) 加油机:油(R) 水上机:水(S) 特种机:特(T) 鱼雷机:鱼(U) 微(轻)型机:微(W) 滑翔机:翔(X) 运输机:运(Y) 直升机:直(Z) 注:括号内为飞机的汉语拼音字母代号;改型代号排于飞机型别代号之后;出口机仍然按原来规定。 改进代号采用汉语拼音字母A、B、C……,按顺序编起,排于设计序号之后。 例如:运8(Y8)运输机的全气密改型编号是运8C(Y8C),若其改型电子对抗机则编号是运电8C(YD8C)。 也有些飞机生产厂为了保持飞机编号的前后衔接,并没有按照以上规定。 中国空军成立于1949年11月11日,中国空军现役兵力为47万人,包括战略部队和22万的防空兵在内。空军分为7个空军战区,分属7个军区。7个空军战区分别编成空军师、地对空导弹部队、高炮旅和雷达团。 空军主要装备及简介(包括部分未装备武器) 歼击机 歼-5 300架 歼-6 4000架 歼-7 700架 歼-8 100架 歼-8II 200架 苏-27(歼-11) 72架 FC-1 歼-10 强击机 强-5 500架 FBC-1“飞豹”(歼/轰-7) 轰炸机 图-4 80架 轰-5 450架 轰-6 120架 运输机 运-5 300架 运-7 25架 运-8 30架 安-24/26 60架 伊尔-76 14架 教练机 初教6 歼教6 歼教7 K8 防空部队 600个防空导弹营 装备: HQ-2防空导弹 HQ-3防空导弹 HQ-61防空导弹 HQ-7防空导弹 LY-60防空导弹 S-300(俄制)防空导弹 FT2000反辐射导弹 空降部队 3个空降师(第十五空降军) 装备: 83式122榴弹炮 107毫米12管火箭炮 82毫米无后坐力炮 82毫米、60毫米迫击炮 红箭-73反坦克导弹 红箭-8反坦克导弹 红樱-5单兵防空导弹 前卫-1单兵防空导弹 信息不全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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