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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产油国对华能源合作的轨迹考察


日期:2005-08-15 23:27:27|0000-00-00 00:00:00 来源:no 作者:朱威烈

阿拉伯产油国在90年初的海湾战争前,指海湾地区的沙特、伊拉克、阿联酋、科威特、阿曼、卡塔尔和北非的利比亚、阿尔及利亚;从90年代至今,其范围已经扩大,应加上苏丹、也门、叙利亚、埃及和马格里布诸国。2003年,阿拉伯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已成为中国第6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到254.34亿美元,比1993年的中阿贸易额增加了10倍,比2002年的贸易额增加了43.33%。主要原因是中国从阿拉伯国家进口石油大幅度增加。中国2003年进口原油的总量为9113万吨,居世界石油消费国的第二位。从原油进口的结构看,大头是在中东(50.9%)和非洲(24.3%),如果把中东、北非的阿拉伯产油国集合在一起算,中国从阿拉伯世界进口的原油已占据中国进口总量的44.4%左右。这种进口格局随着我国实施能源进口多元化战略的深入发展,当会有所调整,我国与非洲、拉美、俄罗斯、中亚的能源合作无疑将会进一步拓展,但从我国民经济稳定、高速发展的需要和启动我们论证多年的石油战略储备计划的步骤看,阿拉伯产油国当前仍是我国最重要的能源合作伙伴。因此,本文谨对中阿能源合作的进程、特点和阿方的基本立场、思路,作些粗线条的勾勒和描述,藉以引起我们有关机构和人士的重视,为今后的中阿能源合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一 我国在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之前,与中东北非产油国之间,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能源合作。这里,既有我国能源机构对国内增长的需求,缺乏实事求是的中长期研究,也有中东产油国对我国能源市场不了解也不很关注两方面的原因。比如,中国沙特在石油、石化领域的合作,实际上始于两国正式建交前的1985年。当时沙特的萨比克(SABEC)公司与香港一家贸易公司签署了一份向我国大陆销售化肥、尿素塑料等石化产品的协议,至1987、1988年才正式执行。1990年7月中沙建交后,沙特方就开始推动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但直到中国出现石油短缺的第二年即1994年,才形成沙特贸易大臣访华,他率领大批投资家来为推销沙特石化产品寻找市场。同年,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与沙特本•拉登集团签署了在沙特朱拜勒工业区共建化肥厂的项目,中方投资为49%。1995年中,我国终于第一次与沙特和其他海湾国家签署了进口原油的协议。又如苏丹,早在1970年尼迈里总统第一次访华时就曾提出在石油领域开展合作的意愿,我国当时反应迅速,立即派出了专门小组去进行地质勘探和收集资料,但由于各种原因此后并未再获进展。1990年,苏丹总统访华时再次带来了苏丹新经济委员会提出的与我国开展石油领域合作的建议。然而,用当时苏丹驻华大使的话来说,“中国方面对此未表示出任何真正的关注”。也是在1993年,钱其琛外长率领了包括20家中国公司在内的大型代表团出访苏丹,开始与苏丹方面积极探讨石油领域的合作。1995年9月,巴希尔总统访华期间,中苏双方终于组建起了中国—苏丹勘探公司,并签署产品分成协议,由中方向苏丹提供一亿元人民币优惠贷款,支持苏丹石油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出资一亿元人民币开发苏丹的6号地块。 因此,对我国与阿拉伯产油国的能源合作来说,1993年是个转折点。阿拉伯方面认为,1993年7月李岗清副总理访问海湾地区具有标志性意义。在他访问期间,中国与海湾国家签署了一系列协议,如宣布从1995年起,中国将每年从沙特进口350万吨原油,也从科威特、阿联酋进口原油,从卡塔尔、科威特进口化肥。是年底,中国进口的阿拉伯原油为721万吨,约占总进口量的46%。自此,我国掀开了与阿拉伯产油国能源合作的重要一页。 二 近10年间,阿拉伯产油国与我国的能源合作,具有进口数量急增,合作面广泛,“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特点,很值得我们关注和总结。 首先,它们对华出口原油的数量急剧增加。2003年,我国从阿拉伯进口原油的数量也大约扩大了10倍,总量达到4049.2万吨,中东地区除伊朗(1238.89万吨,占13.6%)外,主要是沙特(1517.62万吨,占16.7%)、阿曼(927.74万吨,占10.2%)和也门(699.68万吨,占7.7%)等阿拉伯国家。非洲阿拉伯国家的对华原油出口,也是个亮点。其中,苏丹从1999年的26.61万吨一跃而至2000年的333.36万吨后,一直呈高速增长势头,2003年达到625.84万吨,占我国进口总量的6.9%。利比亚和阿尔及利亚都是北非著名产油国,利在1998~2001年期间向我国出口石油,每年约一二十万吨,但在2002年停了一年,阿尔及利亚则因国内局势动荡已多年未向我供油。2003年,利、阿两国都对我国出口石油,利比亚为12.89万吨,阿尔及利亚为12.85万吨,均占我国进口总量的0.1%。 其次是合作面广泛。由于我国在海湾危机和海湾战争中采取的公正、睿智立场,科威特1992年就与中国公司签订了价值6000万美元的合同,邀请中方修复科威特的港口、重建艾哈迈迪炼油厂。1995年,科与中石油达成4亿美元的协议,修建科石油企业,签订了向科提供3900万美元的中国石油技术设备的协议。值得指出的是,科还投资参与了我国南海的油气田勘探和开发。在这个为期20年、总额达12亿美元的项目中,科的份额占14.7%,被认为是第一个阿拉伯—中国合作的大型项目。1997年后,科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探讨了联合投资改造、扩建中国炼油厂的计划,于1998年达成协议,将山东炼油厂的日炼油能力从12万桶提高到28万桶,科方不仅提供原油,也投入了必要的资金。在中国把炼油部门全面向外国公司开放并取消了石油进口配额限制之后,科也向中国石油公司敞开了投资石油行业的大门。目前,中石化正在与科有关部门商谈共同发展科北部巨型油田的项目,估计总额要达70亿美元左右。2002年2月,在中科经贸混委会会议期间,科方代表团团长宣布,愿意增加对华输出石油和对中国炼油行业进行投资。科石油大臣在多种场合指出,就石油消费、投资炼油厂和石化产业而言,中国是科威特的一个重要而且关键的市场。此处还应提及的是,科威特、突尼斯与中方合资兴建了秦皇岛化肥厂,总金额为5800万美元,1991年已投产,1998年的年产量即达到了60万吨。 卡塔尔与中国的石油、石化合作, 始于1991年。当时卡塔尔石油机构代表团访华,提出与中方一起探讨开展能源合作的可能性。1993年,李岚清副总理访问多哈,达成了进口卡塔尔化肥的协议。1995年3月下旬,卡塔尔能源大臣访华,组建了一个联合研究委员会,对双边能源合作作进一步探讨。中方明确要求改变1994年以来从第三方进口卡塔尔化肥的做法,而由双方直接联系、交易。1999年4月,中石化与卡塔尔方面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日进口卡石油1.5万桶(每年550万桶),目前已增加到每日3.7万桶,并还在进行谈判,准备将进口量提高到每日5万桶。 我国早在1989年就开始进口一定数量的阿曼石油。1995年,进口数量显著增加,达365万吨,合4.85亿美元;1997年为903万吨,合13.44亿美元;2000年更是高达1566.08万吨,名列各进口国之首;2001年我国从阿曼进口的原油虽降至814.04万吨,但仍占我国总口量的21.4%。阿曼成为当时中东向我国出口石油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各石油公司特别是中石油一直努力进入阿曼。近年,中石油已投资1.7亿美元与阿曼穆罕默德•巴尔瓦尼私人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2002年4月30日,中石油购买了一家阿曼石油公司50%的股权,以从事勘探。2002年10月中国阿曼混委会强调了双方在石油、投资领域合作的重要性,阿曼国家石油公司表示已有计划在上海开设办事处。 中国与巴林的能源合作较有限,因为巴林王国的日产油量还不到4万桶。2002年5月中方与巴林签订购油合同,也才500万美元。中巴这一领域的合作,主要是利用中国技术改造巴林老油井和处理石油废料。中石油在巴林设有办事处,则是着眼于未来的合作。 我国在海湾地区最大的能源合作伙伴,是沙特阿拉伯。1995年中沙贸易额为12.85亿美元,到2003年,已升至73.42亿美元,呈跳跃式上升。其中的主要贸易,是我国进口沙特的原油。沙特自与我国建交以来,一直很重视培育中国的石油市场。1993年沙特方就曾与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商谈过合资在华兴办炼油厂的计划。1996年,沙特阿美石油公司(ARAMCO)曾积极推动2个与中方合作的炼油厂项目,一是山东青岛附近建造日提炼沙特原油20~30万桶的炼油厂,总投资金额约15亿美元,沙特占45%,韩国(双龙公司)为15%,中方为40%;二是准备改造、扩建广东茂名的国营炼油厂,由沙特方投资10亿美元。但这2项计划当时都受到我国有关政策的制约,即中方要求合资企业产品的70%必须外销;此外,我国1994年时为适应国内日益增长的石油需求,主张改造、扩建国内炼油厂,而非新建炼油厂,其中的政策性考虑,是防止老炼油厂出现大批职工下岗。1997年中石化负责人访问沙特,签署了从沙特阿美石油公司日进口3万桶原油的协议,但未涉及我国从沙特进口原油的总量。这实际上要少于我国从阿曼的进口量(1996年为10万桶/日,1997年第一季度为23万桶/日)。1997年起,阿美石油公司和埃克森公司(EXXON)计划参与福建的石油、石化项目,包括扩建一座炼油厂,使其炼油能力从8万桶/日增加到24万桶/日,另建一座石化厂,年产60万~100万吨乙烯、45万吨聚乙烯和30万吨聚丙烯。此事直到2001年10月才获得我国务院同意,项目投资总额为30亿美元,阿美石油公司占25%,其他的参股公司为中石化、福建化工公司、埃克森公司等,于2003年底启动,2006年完工后年用油120万吨,以沙特油为主。这是为了落实了江泽民主席1999年10月访问沙特期间,中沙达成中国进口沙特石油从240万吨/年提高到360万吨/年的协议,和另一份为推动中沙联合投资炼油厂所签署的新的谅解协议。不过,从沙特和西方的报导看,我国在1997年从沙特进口的石油就曾经达到过450万吨;另外,沙特驻华使馆人士认为,无论是谈判已历时多年的青岛炼油厂,还是原则上已批准的福建石化项目,进展都很缓慢,甚至可以说是处于冻结状态。 我国除与阿拉伯海湾国家有能源合作外,也与苏丹、埃及、也门、叙利亚和马格里布国家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其中,最成功的一个范例,是中石油与苏丹的合作,因国内报导已很多,这里不赘述。 正是由于中国与苏丹的能源合作,引起了埃及方面的关注。1998年4月,埃及2家公司与中石油下属的长城挖掘公司签署协议,在埃及及其邻国进行勘探和石油生产合作。 中国进口伊拉克的石油,要追溯到上世纪60年代,当时主要是出于平衡两国贸易的考虑。1995年中国才真正因为需要进口伊拉克石油,但伊虽是产油大国,当时却正遭受联合国制裁,我国进口伊石油数量十分有限,到2001年,才37.21万吨,2002年升至53.68万吨,不到我当年总石油进口量的1%。但看中伊能源合作,不应局限在进出口上,具有重要意义的是,1997年6月中石油与伊政府签署的瓦西特省艾哈达布油田协议,该油田已探明储量为6亿吨,天然气储量为671亿立方米,设计日产量可达9万桶。我国有的报告认为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亿美元,实际上是6.4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4.8亿美元,伊方投资1.6亿美元。伊战后中石油与伊石油部仍一直保持着尽可能密切的联系,如2003年9月中石油曾派出小组与伊临管会面谈,并以赞助商身份参加了日内瓦召开的伊石油工业重建会议;11月又随我国外交部、发改委磋商团赴美就中国在伊权益与美方沟通,得到了美方的正面回应;12月下旬,中石油应库尔德爱国联盟主席塔拉巴尼邀请,参加了我国访问库尔德地区官方代表团,受到热情接待。至今,伊临管会石油部认为艾哈达布油田项目处于“冻结”状态,合同仍然有效,而且对中方所做的一系列的工作都给予了肯定。此外,中石油和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自1995年以来一直与伊石油部商谈的哈法亚油田项目和拉菲顿油田项目,都因伊战而中止,眼下都有待中方努力设法与伊临时政府磋商,争取尽早恢复。因此,尽管目前伊拉克还不是我国能源合作的主要伙伴,但从长远看,中伊能源合作的潜力和前景均不容低估。 我国与叙利亚的能源合作,长期是一张白纸,2003年才写上第一笔,叙进口了我7.93万吨原油。这是一个标志,肇始于2003年3月中石油出资1.08亿美元开发叙东北面的格贝贝油田,使它的日产量从4500桶提高到了1万桶。 1993年起,我国开始通过伦敦第三方购买也门石油。1995年,我国从国际市场进口也门原油247.4万吨,价值4.4亿美元。到1996年开始改为直接从也门进口,计376.6万吨,总价为5.69亿美元,这是该年5月吴邦国副总理访也期间两国达成的协议所产生的结果。到2003年,中也贸易已达19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了约160%,主要原因是我国进口也门原油的数量达到了创纪录的699.68万吨,比上年增加了209.4%。应当指出,也门近年日产油徘徊在50万桶上下,增长不快,因此也方一直希望也中合作不要停留在石油贸易上,也门官方曾多次表示愿意向中国开放石油上游领域的投资,要求中方帮助勘探、开采更多的石油。1998年后,中石油已开始与也方谈判,参与了也门境内的石油勘探和发展亚丁炼油厂的工作。中石油下属的地质勘探局现正承包着也门—美国石油公司的一个项目,在沙卜瓦省工作。 我国与马格里布国家的石油合作,主要对象是利比亚和阿尔及利亚。我国一直进口一定数量的利比亚原油,但却从未参与对利石油领域的投资,主要原因是利比亚因洛克比事件遭到了联合国制裁,美国1996年通过的“达托马法案”又对国际资本与利的能源合作形成了制约。2002年4月,我国家元首江泽民主席首次访利,不仅重新启动了我国在利修建铁路的项目,而且也迈出了油气合作的重要一步——中石油获得了在从利南部到首都的黎波里修建长约520公里的石油、天然气双管道项目,价值2.3亿美元。 近年来,我国与阿尔及利亚的能源合作,取得令人鼓舞的明显进展。2002年2月,中石化与阿方签订了投资3.9375亿美元 开发扎尔泽廷(Zarzaitine) 油田;中石油斥巨资在阿南部萨巴(Saba)盆地进行开发,建造年炼油100万吨的炼油厂。如一切顺利,预计到2005年我国将能从阿尔及利亚获得500万吨/年的原油,阿尔及利亚将成为非洲阿拉伯国家中继苏丹之后我国第二大能源供应国。 突尼斯虽非产油大国,但自2002年1月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买下挪威油田服务公司下属的一家子公司后,突也已有能力向我提供约2万桶/日的原油。 这样,除约旦、摩洛哥、毛里塔尼亚等少数阿拉伯国家外,我国已与大多数阿拉伯国家建立起了相对稳定而且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能源合作关系。 第三个特点是我与阿拉伯世界的能源合作,已从单纯的进出口贸易发展到多样化合作,既有“引进来”的一面,如前已述及的科威特、沙特等国在我国已经或正计划建造、改造炼油厂等项目的实践,以及从2003年起中沙已在考虑组建联合投资公司,推动威海大型石化工业园区和湖北天发集团公司2000万吨炼油厂项目等;也有我国各大石油公司已在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另一面,它们通过投资、购股、分成、承包、参建等各种方式,进入了阿拉伯的产油国,努力开拓进取,以保障并扩大阿拉伯地区对我的能源供应。其中,我国苏丹和阿尔及利亚的成功范例,特别值得称道,有不少适合当地开展大规模能源合作的思路和实践,尚待总结和提炼,从而丰富和推进我利用国际能源的“走出去”战略。 三 当前,国际社会特别是大国都高度重视能源问题,围绕能源的竞争,在各大洲都呈强势展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国家发展战略规定,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要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保障能源安全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已经凸显出来。虽然由于阿拉伯地区持续不断地动荡,那里的油气资源又长期被美国及其西方伙伴所垄断,国内有些人士建议应像美国、日本、西欧国家一样,把重点放在中亚、俄罗斯、南美和非洲,去寻找能够替代中东阿拉伯国家的能源产地。拓宽我能源供应地,确属重要,也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只是还需要有个过程。迄今为止,从各种角度看,当前真正能满足我国石油现实需求增长的地区,无论如何不能排除海湾地区和阿拉伯产油国。因为仅阿拉伯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已探明的石油储藏量就达8000亿桶,即便按目前的生产量计算,也足能持续对外供应一百年,这还不包括伊拉克、苏丹、利比亚和阿尔及利亚等阿拉伯产油国。阿拉伯方面的专家认为,俄罗斯与中亚的能源虽说离中国较近,但高税收导致其生产成本也高,且中方还得出资修建漫长的输送管道,相比之下,阿拉伯石油具有生产成本低、质量好、运送方便等特点。他们认为,当前只要中方消除了对阿拉伯地区存在的种种疑虑,愿意大规模地投资阿拉伯世界的石油、石化部门,中阿关系就会出现重要的结构性变化:中国将得到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阿拉伯石油则将获得一个巨大而可靠的市场,中国将成为阿拉伯世界政治上、战略上的一个伙伴。正因为如此,无论是2004年1月胡锦涛主席已宣布建立的阿—中合作论坛,还是7月上旬海合会秘书长率领6国财长访华,签署了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以及计划从今年9月到2005年底展开的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区谈判,都是由阿方主动倡议、积极推动的。 不过,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阿拉伯方面明确的石油战略尚在形成之中,各产油国政府机构的决策过程又比较缓慢,提出一个与我国开展石油战略合作的方案尚需时日。他们近年眼看着中俄能源合作特别是安大线的谈判有望告成,中国从中东(西亚阿拉伯国家加上伊朗)进口的石油也许会从50.9%下降到不到30%时,它们才为有可能丧失极为重要的中国市场而感到焦虑和不安。阿拉伯方面的专家、思想者在中阿双方对中阿合作论坛的宣言和共同行动纲领已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已经提出了一些设想和建议。 总的来看,阿拉伯世界的这些建议反映了他们积极构建与我国全方位合作平台的强烈愿望。“中阿合作论坛”的成立和启动,是我总体外交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举措,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与大周边地区各国的良好关系。我们在推动中阿关系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必须深入充分地了解阿方的真实情况和特点,尤其要充分认识阿拉伯世界拥有的能源优势,一面不断完善我国的能源机构和制度建设,另一面又应抓住契机,进一步构建和发展与阿拉伯能源合作的机制,从而确保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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