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过了《反恐法》,习主席也签署了主席令,中国第一部《反恐怖主义法》将在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美国的反对不会有任何效力,该怎样还是怎样。 中国刚刚通过《反恐法》中有一条尤其引人注目,即第七十一条: 经与有关国家达成协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可以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这一条可是意义非凡,在占豪看来,这一条有如下四层含义: 一、中国公安、军队出境反恐有法可依。 在这一条当中,明确了我国的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可在与相关国家达成协议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情况下出国反恐,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出境反恐则需要中央军委批准。这也就是说,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可根据中国的需要派出军队和公安、国安进行反恐,中国出境反恐有法可依。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走出国门执行反恐任务、维护国家战略利益和安全的通道打通。 过去,我国公安层面的反恐还可以在与相关国家协商后,进行共同反恐合作,但由于军队的国内国际敏感性,解放军出境到其它国家反恐国内法没有依据,更别说和他国进行这方面的合作了。由于国内缺少法律依据,也就缺乏直接的合作通道,中国军队就没办法公开出境打击恐怖主义。如今,有了反恐法,中国军方就能在中国军委批准的情况下与相关国家进行军事方面的反恐合作,如果需要即可出境打击恐怖主义。这一通道打通了,那么中国维护国家战略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通道就打通了,中国军队走出去指日可待。 三、中国多层次的反恐体系正依法建立。 如果仔细看反恐法会发现,根据这一法律,反恐不但在国家层面、军队层面、公安和国安层面形成了多层次的反恐体系,甚至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社会管理也被纳入到了反恐体系。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我国将依据反恐法建立中国需要的立体反恐体系。 四、中国的国家安全能力的提升。 随着世界进入动荡期,恐怖主义威胁也越来越严重,我国受到的恐怖主义威胁也在不断增加,这对我国的反恐体系和安全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过去几年,无论是7-5事件还是昆明火车站的恐袭,都表明我国反恐体系存在漏洞。随着我国反恐法的颁布,相关的各个层面在反恐方面都将提高层级,随着制度和体系的完善,我国的国家安全能力必然得到大幅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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